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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债务人窦继元资产信息查证

发布日期:2025-05-13 浏览次数:72

【求助信息的事由】
债权人授权当地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办理债务人窦继元(身份证号码:210112197808**4013)资产信息查询
【求助信息的诉求内容】
已有确定的生效判决及强制执行案件文号,确定的生效判决书载明债权额为122万元人民币。
债权人授权当地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代办债务人资产信息查询。法院查询系统及其它数据持有单位债务人资产查询结果显示无可执行财产,本次委托终止。
法院查询系统及其它数据持有单位债务人资产查询结果显示有可供执行财产,请立即配合执行法官执行查扣,我立即兑现奖励承诺。
【求助信息结束标准】
债权人授权当地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代办债务人资产信息查询、查证。法院查询系统及其它数据持有单位债务人资产查询结果显示无可执行财产,本次委托终止。
法院查询系统及其它数据持有单位债务人资产查询结果显示有可供执行财产,请立即配合执行法官执行查扣。凭据法院查封、查扣单据,我立即兑现奖励承诺。
【求助信息的执行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信息有效时间】:2025年5月至2028年5月
【信息对应的管理编码】:2025051303001
【发布日期】:2025-05-13
【求助信息代理价格】:实名注册查看
接案须知:
1   接案人具有完成受托任务的能力、资格。                      

2、接案人与追鱼网及委托人签订三方服务合同            

3、合同签订后,委托人给付服务费至追鱼网,委托事项资料交付追鱼网。       

4追鱼网将接案人服务费打入接案人在追鱼网注册的账号中  ,交付委托事项资料       

5接案人履约完成三方合同受托任务 ,可以清算提取账号内资金